宁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春季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选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宁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采购渠道,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现就宁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明细 |
项目数量 |
1 |
食材 |
生鲜类 |
蔬菜 |
2 |
2 |
鲜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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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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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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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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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豆制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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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粮油类 |
大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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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油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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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冷鲜类 |
冻品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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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干货类 |
干辣椒、香油、酱油等 |
2 |
分两个校区食堂,两个食堂根据食材种类不同各选一家供货商。米、面、油为一种,鲜肉、家禽、冷鲜为一种,蔬菜类为一种。
二、竞选供货商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近三年或商行开办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货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食品经营项目范围必须包含竞选的采购项目)。
4.其他要求
(1)供货商应是坐落在宁都县城范围内的超市、配送中心、有实体化经营场所、摊位的经销商,并销售此次参与竞选的商品类别。
(2)供货商每次配送人员需提供至少2人,竞选文件中提供1名配送人员的公司聘用合同及有效的健康合格证进行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处理。
(3)配送要求:在工作日期间,于上午8点前按采购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迟到一次不超过半小时扣款100元,如影响厨房人员后期加工,延误了供餐时间则扣款500元,迟到超过3次则取消供货资格,由第二候选企业接替供货。
5.动态调整定价
(1)成立询价工作小组(不少于3人,由后勤管理员、教职工代表和膳食委员会家长代表参与),人员实行轮换制。
(2)询价时间定在工作日前一天。询价人员根据食堂食材采购询价清单在工作日前一天上午8:00-12:00做好下周食材的询价工作。
(3)严格执行“动态调整定价”原则。各类货物由采购人经市场询价后,取市场价的平均价为结算定价。水果、生鲜类每两周询价一次,其他品类每月询价一次。对价格波动较大的生鲜、蔬菜、水果类的食材,供货当日的售价发生较大变化时,采购人重新做好市场第二次询价,价格以第二次询价为准。
(4)询价的市场以宁都县南门菜市场的零售价作为基准价,除严格执行“动态调整定价”的原则外,本着坚持合作共赢的原则,“特价”“促销价”“活动价”类的食材不列入“动态调整定价”的范围内。
(5)若遇临时需要紧急采购的物品,询价清单中无此物品,则以市场价结算。
6.落实验收环节
食材采购验收由总务处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膳食委员会家长代表轮换,每次到货按采购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采购清单上的品类及数量等进行严格验收,相关材料保留书面凭证归档备查。
7.付款方式:
按每月有双方认可签字的物品验收清单进行累计结算,月底供货商需向采购单位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一个月结算一次。(如因财政方面延误与幼儿园无关)。
8.合同履行期限:
一学期(由采购单位进行评估,确定食材品质佳、服务态度好的供货商将优先考虑继续签约。如供货商供货品质不稳定、服务态度差,采购单位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则供货商不再配送食材)。
三、报名、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8日-3月6日上午11:30截止。(报名材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或签字,送到宁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总务处签收)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书面承诺书一份,要盖上企业公章或签字;
2.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员工健康证复印件 ;
4.宁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食材报价表;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竞选资格。
(五)联系人:刘主任 18397970505
宁都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2月26日